close
那天星期六中午skb假借我要退伍及找到頭路之名義
找了律訓好友一同來唱唱歌、慶祝一下
唱著唱著大家要來拍各照留念一下
但是KTV包廂內的燈光您們也是知道的
可是相當的昏暗
於是我們一堆人又像人來瘋似的
找了個「這個地點」拍照
你們看得出來這是錢櫃的哪裡嗎?
線索一:
線索二:
線索三:
哈哈~你們猜出來了嗎??
那我們又是怎樣拍的呢?!
答案揭曉:
沒錯,答案就是『錢櫃包廂的廁所』~
你們看看這最後這一張,有了一大堆露餡處,
首先,這是一面『很髒』的一面鏡子;
然後,在鏡子裡面左邊,有一個人拿著相機,不小心入鏡了!
最後,鏡子後方的門,還有鏡子下面的磁磚都入鏡了~哈哈!
(附帶一提的是,這些大律師會不會都太會擺POSE了阿~)
不過,照相跟唱歌比起來,唱歌還是我的最愛啦!
~尤其是我愛上「超級星光大道」這個節目後,好想去當踢館者喔~
【無所謂大師批註】
我知道這篇很沒有重點,但是我想各位看倌就把它當成蘋果日報好了,
因為我的BLOG跟蘋果日報一樣都是彩色的、照片很多,然後,內容都沒什麼營養!
但卻是打發無聊時間的好去處喔~哈哈!
※此篇文章被閱覽了次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