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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9日
雖然對我而言並不是個重要的日子
但是卻是個一定要寫網誌的日子
畢竟四年只有一次

小時候常常會覺得229出生的人實在很慘
不過現在覺得如果有229出生的朋友實在是一件好事
因為你有三年都不用買生日禮物給他~哈哈
而且你可以每一年都忘記他的生日
只要在第四年記得就好了
感覺很挺不賴的

今天是要記錄一下我229的一天
因為我在四年後就可以對照一下四年前跟四年後
生活有什麼不同沒有。
所以我先跟四年後的無所謂大師打聲招呼:
「哈嚕~你現在變的更帥喔!真的~」

而由於這一篇只是單純記事
所以除非你生活無聊至極、無所事事再往下看吧!

2008年2月29日一早我就要去勘驗現場
這個案子是有關一件發生在永和敬天宮的案子
(有興趣的人去google一下就知道是什麼案件了!)

承審法官跟檢察官果然很準時的到達永和分局
而我跟阿屏以及陳律師也老早就在永和分局等待
時間一到
承審法官以及檢察官跟陳律師、在押被告同一車
而我與阿屏則坐在刑警隊的箱型車內一路跟隨
沿路我們照著被告案發當天的行程走一遍
我也跟刑警一樣邊走邊拍、邊拍邊走

後來為避免現場發生毆打被告或是槍殺被告的悲劇發生
所以當法官在車上訊問完被告後
就把直接把被告解送回看守所
之後我們以及告訴人、告訴代理人、檢察官、法官、書記官
還有一大堆的警察、刑警就留在現場勘驗

我跟阿屏的年紀雖然已經30(迷之音:好老喔!)(版主:幹!是虛歲啦!)
但是我們駐顏有術
所以還算是年輕的樣貌
而其中一位檢察官也是一位比我們大一瞇瞇的帥哥
另一位則是一位年輕貌美的女檢察官
就連告訴代理人也是一個算是娃娃臉的年輕人
(他是北院檢察官退下來的!以前跟我都是互相對應庭的)
一干人就在現場走來走來
一下問筆錄、一下畫圖、一下拍照錄影
然後因為大家都算是年輕人
而且大家打扮都很年輕、時髦、有質感
頓時間有覺得自己很像日劇HERO的久利生公平
哈哈~只不過我要幫被告打成無罪!

這是我第一次勘驗現場
其實還挺好玩的
雖然一般當事人看到年輕的檢察官、律師、法官都會有負面評價
但是我覺得我喜歡這種感覺
女檢察官打扮時尚、男檢察官打扮很痞
頭髮竟然染的比我還黃,然後也沒有穿西裝外套
實在是很另類~
但是這樣總比每天都看到一堆LKK的老杯杯要來的賞心悅目
老人密佈實在令人很「不司福」!

年輕人就是比較有活力啦~
大家一起為了這個案子各自站在自己的角色努力發現真實。

不過話說回來
當天勘驗現場竟然花了三個小時
一直在現場站著
腿都快斷掉了
看來還是薑是老的辣,因為法官都沒有任何想要草草結束的感覺!

希望四年後的我
比我現在更有長進
然後一點都沒有變老
反而越來越年輕、一天比一天更笑口常開!


放這張照片是要讓四年後的我看看這是五年前的我~
希望還是一樣笑口永遠常開~~


好啦~報告完畢啦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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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錢德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