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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G就是G】

最近連續兩天都有看到V台首撥蔡依林在香港演唱會所表演的「玩美」一曲,
一開始的出場,
就像我之前在「法庭一隅(Chapter Ⅳ)SORRY」中所為的圖示一樣,
是先來一段倒吊G奶跟體操鞍馬的演出,
各位看倌下次可以注意看「蔡依林G奶要硬著地的那一剎那」,
實在是太精彩了~
因為有「世界因妳而波動」的FU!哈哈~

不過,還好她有G奶,不然以那樣的速度撞倒地板,感覺還挺痛的!

蔡依林是我最喜歡的藝人之一,
喜歡她也不是因為她的歌或是舞唱的或跳的特別妙,
而是她的敬業精神,實在是太令人感動了!
每次都有推陳出新的感覺。

看來我也要好好學習她努力不斷充實自己的精神,
好好把律師這個角色扮演好,
那第一步就先去買一些名牌公事包、名牌襯衫等奢侈品好了! 哈哈~
(迷之聲:不是應該是要多唸點書嗎?!)



【金錢小鳥】

前天還在高興上次投稿月旦法學雜誌的稿費已經下來了,
這個稿費可是有一萬六千一百五十元喔,
當時整個人在高院的郵局前興奮地飛來飛去,
所以昨天就找朋友一起去吃好料「立花法式日本料理」,
(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22巷58號;電話:02-27550688)
這一家的食物實在是太美味了,這可足足花了我一千七百大洋(兩人)~
但是因為食物與氣氛都很棒,所以很值得!

結果晚上回家林阿母跟我說,我有一封掛號信,
今天早上我就去郵局領,
靠背~是一張超速的罰單,仔細看一下日期,
順便回想一下那天是誰開車的,
按!是我!是我!不是別人開的,就是我~
心痛~三千大洋又要飛走了!

我的金錢小鳥一去不回來~~~~
(編按:這種罰單我從小到大不知道被罰了幾百遍!而且三千元應該可以算是金錢大鵰了吧!?)
(迷之聲:金錢小鳥感覺好像是金錢豹的妹妹喔!)

所以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,什麼事情都不要高興的太早!
因為你不知道金錢小鳥何時要飛走~
不過我剩下的金錢小鳥兒,我可是要把它好好關起來去抵未來的奢侈品!

註:
由於昨天我忘記帶相機,雖然有把美食用手機照下來,
但是拍起來都不美味的樣子,相關資訊可以看以下網誌:
艾瑪【隨處走走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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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錢德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